2019年7月2日 星期二

三十年 抓狂歌 變色龍

三十年前,大一升大二的暑假,我在一家叫變色龍的公司打工,地點在育達商職對面,賣的商品就叫變色龍,是一種介於影印與彩印之間的印刷技術,在彩色印表機還沒發明之前,"色膜"可以讓"黑白稿"套一些顏色上去變成"色稿",我的工作就是每天騎著我的名流100把"色膜"送到各大廣告公司的創意部,也就是說三十年前我已經去過很多廣告公司,包括在新公園附近的聯廣,建國北路的達彼斯,松江路的國華,還有南京東路的台灣電通,如果沒記錯,奧美,智威湯遜,麥肯,也都去過,還有一家已經消失的上通。
那時我覺得在廣告公司上班好像很時尚,很好玩,創意總監當然是個了不起的人物,三十年過去,我真的在當創意總監,但我不知道現在的年輕人有沒有覺得我很屌。
對了,抓狂歌已經三十年了,我認為當年能聽抓狂歌的一定是個進步青年,現在也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