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因剛好在附近當兵,剛好同袍中有個變態禽獸(原來變態還是當兵才變態?),剛好接觸過被害人(甚至不認識),剛好長官一定要偵破(他可能正要升官),然後就你就是殺人犯,立刻拖去槍斃(在搞烏龍被發現之前)。
過了十幾年,所有升官發財的人都說和他沒關係,即便平反賠錢(幹,還不是我們納的稅),總統道歉(道歉有什麼難,把那些草菅人命的狗官抓起來才算數),誰還江家一個兒子。
這個新聞發生在我剛退伍後的1996年,我當兵的連1993 94年間也曾發生過這種事,大家都被調查,後來警方刑事單位介入調查抓到真兇,依江案搞法,為了長官前途,為了平息民怨,你兒子 你哥哥 你弟弟 你男朋友 你自己 都可能是江國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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